世新大學經濟學系學生申請減修統一處理原則
經濟學系學生申請減修統一處理原則 111年1月12日110學年第一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
申請資格 | 1. 因健康因素需減修者。
2. 因家庭與經濟因素需減修者。 |
如何申請 | 1. 因健康因素需減修者,請檢附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(不接受診所證明)。
2. 因家庭與經濟因素需減修者,請檢附納稅證明正本。 3. 皆需檢附家長同意書,且需詳敘上述原因之狀況,不可僅簽名或蓋章同意。 |
注意事項 | 1. 請學生自行留意是否會影響畢業年限。
2. 減修後最低學分不得為零,且至少需修習1個科目。 3. 減修者仍需繳交全額學雜費。 4. 申請減修時,需先由導師對學生進行輔導,並電訪家長。 |
申請流程 | 1. 學生於減修申請期間內,檢附申請表(請親洽系辦領取)、家長同意書(需詳述狀況及家長親簽)及相關證明正本至系辦。
2. 系辦初步審視資料,確認資料無誤後,交由導師輔導及電訪。 3. 輔導完成後,由導師、系辦及主任簽名同意後方可辦理減修。 |
.世新大學經濟學系學生申請減修統一處理原則_1110112(pdf檔)